职位要求
(一)安全主管岗职责
1.负责制定和实施矿山的安全生产工作计划,配合部长编制和修订公司安全技术措施计划、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。
2.督促、检查、指导各单位安全管理工作,对各单位进行安全风险评估,识别潜在的重大风险和危险源,及时检查和掌握影响安全生产的主要隐患,并提出整改和处理意见。
3.督查各项目部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成果。
4.负责管理和维护企业的安全生产数据库,包括事故记录、安全培训和教育记录等,为安全管理工作提供数据支持。
5.配合部长与相关部门及外部安全监管机构保持密切沟通与协作,及时了解政策法规与安全生产要求的变化。
6.配合部长实施应急救援预案,定期进行演练,确保预案的有效性。
7.发生安全事故时,迅速查看现场,及时报告,并参与、协助相关部门组织的事故调查。
8.对矿山安全设施和设备进行定期评估,及时淘汰落后和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备,引入先进的安全技术。
9.做好矿山安全技术资料的收集、整理和归档工作,为矿山安全生产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持。
(二)环境保护主管岗职责
1.跟踪国家及地方环保法律法规、行业标准更新,确保企业施工活动符合《环境保护法》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》等要求。
2.负责公司环保管理制度及相关作业操作规程的制定与修订,推动制度落地执行。
3.组织矿山项目环境影响评价(环评)文件编制、报批及验收,确保项目合法合规开展。
4.组织办理公司各项目排污许可证、危废经营许可证等环保资质,跟进证照年审及续期工作。
5.维护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,组织内审、管理评审及外审迎检,推动体系持续改进。
6.指导矿山施工现场环保员工作,定期开展环保检查与考核。
7.监督矿山施工中废水(如矿井涌水、洗矿废水)、废气(爆破粉尘、运输扬尘)、固废(尾矿、废石)、噪声等污染防治措施落实,确保达标排放;管理危废(如废机油、废电池)贮存、转移及处置,确保符合《危险废物管理办法》。
8.编制环保月报、年报及政府要求的专项报告(如排污许可执行报告),确保数据真实完整。
9.建立环保档案(包括环评报告、监测数据、整改记录等),确保资料可追溯。
10.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有关技术培训和宣传工作,提高全体职工的环保意识和管理水平。
11.对接生态环境局、自然资源局等监管部门,配合环保督察、信访投诉处理及整改反馈。
(三)任职资格
1.本科及以上学历,安全工程、采矿工程、环境工程、地质工程或相关专业优先;
2.5年以上矿山施工、开采安全生产管理经验;
3.具备采矿、安全等专业中级职称,持有注安师资格证优先;
4.熟悉地下开采,的安全管理流程及风险控制,熟练掌握《安全生产法》《矿山安全法》《职业病防治法》等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。